建阳提高城乡低保水平保障城乡困难群众
闽北日报讯 笔者19日从建阳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从今年6月份开始,建阳市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年人均补助水平从原来的1800元提高到1900元,年提高100元;农村五保户保障金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从356元提高到386元,月提高3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按照2012年10月提标的标准不变,为每人每月350元。
据了解,目前建阳市有1851户3225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994户9468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710户723人享受农村五保户保障金。为确保低保政策有序落实到位,建阳市民政局与财政局密切协调,加强配合,将供养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供养资金投入,确保供养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好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对城乡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低保条件对象的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加强监督核查,每年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深入各村(居)进行随机抽查,入户实地了解资金发放情况,对各乡镇(街道)低保户的抽查面不低于30%。
(丁晓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