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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新举措 300万基金力挺蜜柚产业发展

作者:王志晖 蔡河林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2-11-16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加快推进平和蜜柚产业发展,日前,平和县出台了《关于扶持平和琯溪蜜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到“十二五”末,蜜柚产业朝着“二三五”发展,即深加工20%,出口30%、国内销售50%。
为实现这一目标,平和县将从从营销、深加工、品牌保护、产业链建设等多个方面给予扶持,提升琯溪蜜柚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
今后,该县将加大对蜜柚营销企业的扶持力度,对蜜柚营销企业按照规模、纳税额度等标准给予优惠。
【平和县农业局局长 张建雄:对连续两年纳税五十万元以上的蜜柚营销企业且规范使用平和琯溪蜜柚商标、地理标志、符合土地规划可按工业类的食品加工类报批十亩】
《意见》规定,平和籍企业家,在欧盟、美国成功注册农产品营销公司且年销售在1000吨以上,经领导小组审核,给予奖励十万元。同时,蜜柚出口企业还将得到用地补助、税收优惠、商标使用等方面的优惠,自主开发网络平台,新办网上农产品销售企业也将给予奖励。
加快蜜柚深加工产业发展是实现“二三五”目标的重要条件,也是做大做强蜜柚产业的必然要求,为此,《意见》给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平和县农业局局长 张建雄:鼓励企业投资琯溪蜜柚深加工企业,对第一次在我县 投资琯溪蜜柚深加工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 ,经相关部门确认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固定资产投资上亿元企业,还将给予“一事一议”优惠支持和奖励,对蜜柚深加工企业,我县将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给予倾斜。在品牌建设方面,《意见》强化了保护力度,强化商标品牌保护服务,鼓励企业争创品牌。
【平和县农业局局长 张建雄: 鼓励争创品牌,鼓励支持蜜柚产业的企业,自主研发新产品,对成功获得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营销企业,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5万元、100万元】
同时,平和县蜜柚企业或参加大型国际性展会的,也将获得奖励。此外,《意见》规定,凡物流运输企业实现实际缴纳增值税,按地方级的税收收成部分的40%给予奖励,财政也扩大对资金的扶持,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筹措300万 作为蜜柚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