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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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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上最严”奶粉新政十月实施婴幼儿乳粉监管上升至药品级别

    作者:◆郑俊珺 文/图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6-06-20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6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奶粉企业严格限制配方数量,规定幼儿乳粉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不得使用“增强抵抗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和“进口奶源”“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该《办法》将从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奶粉配方采取注册制管理

    此次《办法》对奶粉注册设定了门槛,提高了生产要求,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管理从原来的备案制办法转为注册制,上升到了药品监管的级别。《办法》严格限定申请人资质条件,限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注册申请人必须为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办法》也将进口奶粉纳入其中,要求我国境内销售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都应当取得食药监总局颁发的注册证书。

    《办法》要求,只有具备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对出厂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实施逐批检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才能申请产品配方注册。

    有专家预见,注册制的实施,可以建立奶粉行业全程追溯体系,加强政府对奶粉生产环节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有效采取措施,将风险降至最小。统一的注册管理也能让消费者更加客观认识国内外奶粉产品情况。

    每家婴幼乳企配方禁超9种

    不少消费者反映在挑选婴幼儿配方乳粉时会因为各种标识眼花缭乱。据了解,目前国内许多企业采取将一款配方的组成成分及含量略作改变形成多个“新配方”,包装成不同品牌产品,通过夸大宣传的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婴幼儿配方乳粉按照6个月以内、6-12个月、1-3岁的三个阶段配方系列生产,一个系列里有3个配方就足够了。此次《办法》限制了奶粉配方数量,要求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比此前起草的意见稿中,规定企业可生产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更加严格。

    《办法》要求申请人申请注册时一并提交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并对标签和说明书表述要求作出细致规定。此举旨在通过限制企业配方数,减少企业恶意竞争,让消费者买得明白。

    为优化企业产能、满足市场需要,《办法》允许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可使用集团公司内另一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产品配方。

    包装不得写“进口奶源”

    在规范标签标识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产品中声称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的,要求如实标明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不允许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等模糊信息。

    此外,《办法》规定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明示或者暗示“益智、增强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也是不允许的。此项规定实际上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基本准则,我国也应自觉执行相关规定。

    奶粉标签还不允许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不含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使用的物质;不允许标注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等。总之,标签要明确表明原料的具体来源地,杜绝蒙混过关和虚假宣传。

    专家对此认为,从短期来看,《办法》的实施最直接的作用是使得市场上的奶粉品牌减少,消费者将减少被虚假、夸张宣传误导的可能,少花冤枉钱。从长期来看,《办法》将会引起奶粉生产企业的“大洗牌”,一些规模较小,研发能力差的企业将会被淘汰,促使国内奶粉企业规范操作、积极研发,使奶粉品质得到提升,让小朋友喝上放心奶,同时能使奶粉价格趋于稳定,与国际接轨。